关于严禁学生在外租房住宿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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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学生在外租房住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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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但本学期开学以来,仍有个别学生置学校纪律于不顾,擅自在外租房外宿,严重影响了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净化校园环境,创建优良校风,切实保障我院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现作出以下通知: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入住学院指定的学生宿舍,严禁私自外宿。私自外宿的学生,必须于10月10日前搬回。
2、学院教职工或附近居民子弟需回家居住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betway最新下载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承诺"在校外居住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经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字,由学院审核,报院学工部备案登记后,方可回家居住。申请一学年一次,当学年有效。
3、学院将对学生住宿情况不定期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宿的学生,或虽经批准但住宿情况与所申报情况不符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当学年所有评奖、评优和受助资格;是学生干部的,免除其学生干部职务。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