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全校全员全额扣缴入网申报系统通知
2017-04-10 字体:小大 操作
关于办理全校全员全额扣缴入网申报系统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九条,《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纳税义务人应当按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每月所扣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以月计征。
按国家税法及地方税务局要求,我校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启用全员全额扣款入税收网申报系统,现需要我校每位教职工对我处即将下发的个人身份证号码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因该身份证号码是个人在税务系统唯一的识别号,请广大教职工以严肃,严谨的态度对待,身份证号码经本人确认后仍有误者,责任自负。
计划财务处
2017年4月7日
关于印发国税发2005 205号.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6.doc